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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声IV(30)|| 风吹沙:隐密的角落里,无数沉默的“拉姆”怎么办?

园地作者 一枚新园地 2021-02-19

题图:《小娟》唱片封面。(图片来自网络)

家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种,它不是家事,不是他人之事,是你我之事。



隐密的角落里,无数沉默的“拉姆”怎么办?


风吹沙 | 文


在写这篇文章前,首先表明态度,面对家暴零容忍!

一、马金瑜事件,让“家暴”又一次撞击眼球。

拉姆事件对善良人的刺痛还没走远,这两天,又一篇文章刷爆了网络。2月6日,一篇题为《另一个“拉姆”》,作者马金瑜的文章,被各大媒体转载。连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都发声了,可见影响之大。澎湃新闻、新京报等各大媒体进行了跟踪采访。各种解读、声援、质疑如潮水,没想到在这庚子年的最后时刻,一起家暴事件触动了全国人民的神经。

为什么这个尚未得到证实的自述事件,会引起网络这么大的反响,各大媒体跟进?因之这一次事件的主角马金瑜名校毕业,曾经是《新京报》、《南方人物周刊》、《南方都市报》深度调查记者,获得过亚洲SOPA新闻奖,具有一定的见识和自我把控能力。
这样的独立女性也会曝光出家暴,又一次刷新了人们对家暴认识广度和深度,让人感到触目惊心。

让我们梳理一下事件的经过,从中寻找真相。

2月6日,在《另一个“拉姆”》一文中,马金瑜称自己长期遭到家暴,并自述中在家暴中曾“被打到大小便失禁”。

2月7日,马金瑜的四位朋友发表声明,呼吁马的债务关系人与他们联系,登记欠债情况。他们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,通过小范围捐助、众筹、义卖等活动筹集资金,帮助她还债。

2月8日,新京报记者采访马金瑜的丈夫谢德成,针对其文中提到的长期遭到家暴一事,谢于以否认,称自己是“(和女工)经常一起喝酒,但没打过她(马金瑜)。”

2月8日,马金瑜再次发文《金瑜,还是那个金瑜》称,《另一个“拉姆”》一文本来是以便签形式给同事、朋友发的一封长信,被传播到网络上,在网络平台持续发酵,完全出乎她的预料。她自述了五点:

1、成为漩涡中的一个人,并不是本意;
2、离婚事宜已委托律师代理;
3、经经营不善带来的债务会承担起责任;
4、个人的悲剧不代表地域;
5、坚持自己所长,全力抚养好孩子。

在其他媒体及相关人事的叙述中,作家洪峰、作家陈岚、前媒体人孙旭阳均表示马金瑜遭受家暴的事情属实。

2月9日晚,青海贵德县官方发布了“马金瑜相关情况通报”。由县政法委、宣传部、公安局、妇联、乡党委等联合成立调查组,进行了大量走访,调取各类记录,根据调查结果,双方有争执,但暂未发现有家暴行为。马金瑜方通过律师致电贵德警方,将整理相关材料和证据寄送。

这是到目前为止事件的最新进展。

从这两天网络上对此事的讨论来看,不出预料,又是撕裂。我梳理了几种不同的看法,主要有:

1、力挺。家暴零容忍。不管其所述内容有多少出入,都不能成为被家暴的理由;

2、质疑。被家暴为什么不早早逃离,为什么不报警?

3、讥讽。女文青,恋爱脑,不值得同情;

4、阴谋论。炒作,带流量,想出名。

许多人在讨论马金瑜事件中,运用了“上帝视角”。认为这样一个高知,做过14年调查记者,见多识广,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境地,她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等等。面对各种质疑和大量的网络视角,我也在舆论、讨论、质疑、声讨里一次次地梳理这件事。随着讨论的深入,越来越感到有种锥心的疼痛。

撇开马金瑜这个具体事件,在普遍的家暴事件中,当事人的自我羞耻感,社会观念的陈旧,救助方式的无力,法律裁量的轻微,无不构成了家暴难以杜绝的困境。

现在马金瑜事件的真相在哪里,暂不能确定,但因这个事件,“家暴”这个被很多当事者严密包裹起来的社会暴力犯罪,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,这是此次事件的积极意义。我想趁着这事件探讨一下,那千千万万个在家暴阴影里的被害者,该如何逃离魔掌。

二、家暴,在千家万户里潜行。

2016年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》,对家暴的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按照表现形式划分为身体暴力、情感暴力、性暴力和经济控制。按照受害者类型分为亲密伴侣暴力、儿童暴力、老年人暴力。

我们此处只讨论伴侣暴力中的夫妻家庭暴力。

世卫组织调查显示,全球范围内有性伴侣的妇女中经历过性暴力的占30%。在中国,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,平均每7.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,2.7亿个家庭中,约30%的妇女遭受过家暴,与世界范围内的家暴率持平。每年有15.7万妇女自杀,其中60%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。

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》还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:
给家暴妇女支持小组打电话求助的女性,遭受家庭暴力事件最短的是3年,最长的是40年。

几年前,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曾轰动一时。李阳的前妻Kim说:“我确实是原谅你了,但是你犯下了罪行,你违法了,你必须承担后果。”

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是我国第一部家暴伦理剧。这部剧残酷地反映出了家庭暴力的社会现实,反映出了女性在现代社会中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弱势。

美丽的藏族女拉姆,长期忍受家暴,已经选择离婚,仍未能逃离被前夫残忍烧死的命运。
她的经历让很多沉默的“拉姆”心有余悸,更加不敢发声。

为什么社会发展到今天,家庭暴力事件依然频出,“万家无暴”的目标不能实现。这不是哪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问题,是整个世界都面临的社会性问题。在我国综合起来有以下原因:

1、封建传统观念,夫权思想,女性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助长;

2、妇女经济不独立,男主外、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,造成的经济从属关系;

3、社会环境的苛责,对家暴鉴别力不强、警惕程度不高,把家暴等同于夫妻吵架;

4、法律意识淡薄,执法手段薄弱。

这几种合力,使从家庭到社会,对被害人难以形成强大的社会支撑,致使他们在遭遇家暴时更多地选择隐忍。

三、家暴来了,拉姆们怎么办?

分析再多的家暴成因,最重要的还是如何预防家暴,以及发生家暴时,应该如何求助。我梳理了法律及相关救助渠道,归纳如下:

1、
在家庭中,给家暴划一条家庭底线,不得越线

由于家暴具有家庭性、隐密性、持久性的的特点,在家庭争执中,除非已经造成严重的暴力伤害,一般很难意识到什么样的做法叫家暴。这就要求划出一条家庭底线,超越底线家庭警报拉响,提醒双方,家暴已经产生了,要警惕和约束自身的行为。这是对双方的约束。

有个说法,家暴只有“零和无数次”,如果不从源头遏制,如同魔鬼从瓶子里放出来。

2、
报警。明确了属于家暴行为后,报警是必须的。这一步非常难,许多被害人在这一步上踯躅不前,犹豫不决。一是害怕家丑曝光,二是害怕矛盾激化,三是害怕暴力升级,四是怕伤害孩子等等。根据统计数据显示,第一次被打就报警的人极少,大概1%。但我们也应该看到,如果不选择这一步,家暴会自动消失吗?答案显然没那么乐观。所以,以执法的力量震慑施暴者,在我看来是唯一正确之路。

报警记住打110,避免打派出所,因为110有接警记录,询问笔录,更容易留证据。必须让警方出具“告诫书”,告诫书的用意,是《反家暴法》立法者考虑到家暴取证难的问题,特意安排给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文书。一是对家暴者的警示作用,比口头告诫威力大;二是跟笔录一样,相当于警察给你出的他打你了的证明。有一项研究数据,有告诫书和没有告诫书的复发率分别是1%和10%,有10倍的差距。

3、
留存证据

证据包括医院诊断书、照片、伤情鉴定、录音、文字等。证据留存是赢得主动权的最重要的基础。如果要离婚,也是一项必要的证据。

4、
社会救助渠道。遭遇家暴有几种社会救助途径:

(1)社会救助。居委会、村委会、所在单位调解;各级妇联也推动了许多社会救助组织、家暴避难所等,如湖北监利县成立的“万家无暴”平台,用跨学科、跨部门方法推动“妇联+公安+社会组织”高效联动,解决求助难问题。

(2)行政处罚。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居委会、村委会劝阻;公安机关制止。

(3)民事救济。根据《婚姻法》规定,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,包括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。

(4)刑事惩罚。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,如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、强奸罪等,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。当一段婚姻无法挽回,且有人身伤害的潜在危险后,离婚是最好的结果。

有人肯定认为,以上的做法是理性状况下的做法,而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,尤其是经济不独立的女性,她们如何能够做到保护自己?确实,
如何让更多沉默的“拉姆”们有勇气勇敢站出来发声,是法律人和社会迫切需要共同探讨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。

首先,社会必须行动起来,提高家暴的社会认识度。

社会对家暴认识最典型的误区就是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,
这贻害千年思想一直助长着家暴长盛不衰。更有许多观念曲解被害者,认为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,这样的观念,往往使受害者也处于自我否定之中,形成自惩心理,认为“家丑不可外扬”。这样的认知,使家暴始终处于“低风险”运行。

只有整个社会形成了良性风尚,对家暴事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,让施暴者身处逼仄的社会空间里,对施暴者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,才可能更有效地遏制更多家暴的发生。

其次,是法律严惩与刚性执法相结合。这是最关键的,是所有被家暴者的坚实依靠。

家暴分三种法律责任:

一是
民事责任。根据新《婚姻法》规定,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,受害者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。

二是
行政责任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治规定,对施暴者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、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。

三是
刑事责任《反家暴法》、《刑法》有关规定,严重家暴引起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最高处罚2-7年。我们可以看到,施暴成本还是相对非常低。所以拉姆案出现后,有许多人提议出台一部“拉姆法案”。在反家暴法的基础上,更加确定对女性的保护力度。

刚性执法的重要性,这一点特别需要提出!

在拉姆案中,拉姆多次报警,警察均判定为家庭纠纷,只是调节,并没有对受害者起到保护作用。警察的行为,让作恶的人更加有恃无恐。

2009年,年仅26岁的北京女孩董珊珊遭家暴被打死。结婚的十个月内,董珊珊和家人曾先后多次向警方报案,也曾经逃离独自在外居住。警方每次都会出警,但对于董珊珊遭受家暴一事,还是表示没有什么办法。

广东韶关案例,妻子被丈夫长期家暴,刚离婚就被前夫打死。死者的妹妹说,在案件发生前,她和她姐姐的朋友,打110打了4次,值班的警察认为风险不大,没有去,最终发生了悲剧。

在网上我们还可以看到更多这样的故事,这样的悲剧已经有了太多太多。

面对家暴时公权力的缺失和淡漠,让恶行者为所欲为。
希望这些生命的代价,能够警醒执法者,生命无价,刚性执法。

家暴,是生活的恶梦,是社会的毒瘤。

联合国规定,每年的11月25日为“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”。在这一天,世界各国举行集会活动,呼吁消除针对女性的暴力。让更多的人意识到,家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种,它不是家事,不是他人之事,是你我共同之事。


去年十二月底的时候,我听到一首关于家暴的歌,叫《小娟》。非常触动我。

(视频来自网络)


“知晓我姓名 牢记我姓名
同一出悲剧 为何还在继续
安葬我美梦 缝合我心口
无声用眼泪铭刻墓碑石头”


是的,我们的名字不叫小娟。愿你和我,以及整个社会都有更多勇气站出来,共同付出努力,让更多的女性早日拥有“免于家暴恐惧的自由”。

(作于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凌晨)

【作者简介】风吹沙:坐标安徽。喜欢读书和诗歌。读书是为了追寻常识。一枚园地耕耘者。


(本文编辑:一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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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编辑:一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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